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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十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

6月3日,第十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在学校第四会议室召开,校十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窦建民出席并主持会议,提案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

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校妇委会主任兼工会副主席张桂华通报了十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及回复落实情况,对十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进行了说明。经与会委员的充分讨论,通过了《聊城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草案),审查了十届四次教代会代表的征集提案,对所有提案落实处理的具体办法和提案承办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意将十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办理报告及十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提交至第十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会上,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校工会主席江涛对新拟定的《聊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会议一致认为,该办法充分吸收了全总和省教育工会有关文件的新要求,符合学校实际,同意提交至第十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窦建民副书记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工作,不断增强对提案工作的认识,做好提案征集及办理工作,畅通渠道,加强沟通,总结经验;二是提案是民意上达的重要途径,要充分论证,充分听取教职工的诉求、意见,高效高质完成提案答复落实工作;三是《聊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后,各单位要积极宣传,组织教职工进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为学校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