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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十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第二阶段)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会议

6月10日上午,学校第十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第二阶段)代表团团长、副团长会议在激昂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学校第十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委员会主任、党委副书记窦建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原定于2020年2月14日召开的聊城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采取分阶段、分层次的方式进行。第一阶段,自3月17日在充分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校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学校于4月15日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听取了王昭风校长作的工作报告,马春林书记代表党委对2020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10日-17日。

  会上,校工会主席江涛作工会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陈德正作《聊城大学章程修正案》修改说明,人力资源处处长孙德海作《聊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会议审议了关于学校工作报告的决议、聊城大学章程修正案、聊城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聊城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聊城大学工会工作规定、聊城大学2019年财务决算和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聊城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征集审查报告、聊城大学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聊城大学第十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2019年工会经费审查报告,并对第二阶段各代表团会议内容与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

  窦建民在讲话中指出,受疫情影响,学校双代会的召开形式有所变化,但双代会的召开质量不能变,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和决策的权利不能变。各代表团要充分认识这次学校双代会的特殊性,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会议要求组织全团代表积极参加会议,把大会相关安排、要求及代表团团长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位代表;严格会议纪律,确保会议人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须按通知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各位代表要认真履行代表义务,正确行使代表权力,学习、讨论审议好会议材料,按照会议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