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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

  4月12日,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鲁教工〔2021〕23号),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我校艺术学创新团队(音乐与舞蹈学院)被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石莹丽、校工会于娜被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

  艺术学创新团队(音乐与舞蹈学院)多年扎根田野调查,收集整理山东民间音乐一手资料并对运河流域传统音乐进行加工、编创、包装、演出,通过开展城校融合项目助推区域传统音乐文化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石莹丽教授深耕讲坛28年,潜心教学、科研,并作为首批教育部派往太平洋岛国援教教师赴萨摩亚执行教育部援教任务,组织聊城市舞蹈家协会举办抗疫捐赠和系列活动,创作抗疫诗歌。校工会于娜爱岗敬业、勤事守职,认真践行服务宗旨,关注女性需求,做实维权服务,搭建巾帼平台,丰富女职工文化生活,努力争做女教职工最可信赖的“娘家人”“贴心人”。

  此次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动员广大女教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为新时代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本次共授予76个集体“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131名个人“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