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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吕艳丽、冀芦沙获评山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近日,山东省妇联印发表彰决定,对10名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340名山东省三八红旗手、350个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予以表彰。我校龙舟队教练、体育学院吕艳丽副教授和药学院冀芦沙教授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这也是我校妇女工作首次两人同时获此殊荣。

  吕艳丽副教授16年如一日立身一线,带领学校龙舟队守正笃实,在中华龙舟大赛、中国龙舟公开赛、亚洲龙舟锦标赛、世界大学生龙舟锦标赛等赛场上斩获120枚金牌、55枚银牌、31枚铜牌,为学校争得荣誉,使“齐心协力、敢为人先、同舟共济、奋发有为”的聊大龙舟精神深入人心,本人先后获评“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提名奖、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等荣誉称号。冀芦沙教授多年来认真教学,潜心科研,曾获山东省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先后挂职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任科技副主任、担任聊城市妇联副主席(兼职),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山东省“三八红旗手”是山东省妇联授予山东省优秀女性的最高荣誉,推荐形式分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种。吕艳丽副教授由学校按照程序向省高校妇工委推荐后,作为7名候选人之一,经省妇联评选产生。冀芦沙教授作为聊城市妇联推荐候选人,由省妇联评选产生。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工作,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切实履行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积极为女教职工搭建文化交流和巾帼建功平台。此次获奖对于学校充分发挥巾帼建功典型示范作用,凝聚巾帼奋进力量,引导女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