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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表彰

  近日,山东省教育工会下发《关于公布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我校法学院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体育学院吕艳丽副教授荣获“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

  法学院多年来积极引领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高度重视女职工工作,引导女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社会服务、党建工作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体育学院吕艳丽副教授带领学校龙舟队先后参加世界龙舟锦标赛、亚洲龙舟锦标赛等国际、国家级比赛439项,荣获金牌171枚、银牌104枚、铜牌49枚,成为全国高校龙舟竞技运动领军人物,为我校龙舟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此次山东省教育工会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旨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彰显新作为、展现新风采。本次评选全省共有64个集体获“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称号,108名个人获“山东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审稿江涛 编辑张萍 编审王秀清